一、概况
自治区人事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于2007年9月28日开始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,是代表人事厅履行行政审批职能,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单位。设窗口1 个、工作人员1名(兼首席代表)。窗口将本着“便民、高效、廉洁、规范”的宗旨向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最满意的服务。
(一)主要职责
1、根据厅长授权,负责窗口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、即办件审批和限时办结件的催办、督办工作;
2、负责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;
3、对需要实地考察、抽样检查的行政审批项目,负责协调、督促本厅相关处室及时进行实地考察、抽样检查;
4、负责本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按程序用印;
5、负责窗口规章制度的制定、落实工作;
6、负责窗口行政审批项目的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。
(二)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
1、《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》
2、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》
3、《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》
4、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(各市、中区直各单位集体办理的除外)》
5、《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》
二、办公时间、地点
(一)办公时间
每周一至周五,每个工作日上午09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6:00。
(二)办公地点
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(南宁市怡宾路6号怡宾大厦,自治区工商局斜对面)2楼11号窗口,邮编530028。
直达中心的公交车有:52路、211路、706路(在自治区工商局站下车即可)。
三、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
姓名 |
职务 |
级别 |
联系电话 |
电子邮箱 |
刘青 |
首席代表兼
工作人员 |
副处级 |
0771-5595807 |
gxrstck@126.com |